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7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18〕13号)、《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验收办法〉的通知》(黑煤整治办发〔2018〕35号)的要求,经企业申请,市政府决定于2020年11月25日依法对黑河市黑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同工矿业有限公司予以关闭。

特此通告。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