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太原市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以下简称《整改任务》),2020年11月20日,我单位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第7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査验收。

一、整改任务

核实气化焦化产能淘汰情况,按照要求,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整改目标

认真核实万光焦化,利民煤气化产能淘汰情况,防止已淘汰产能重复计算。

三、完成情况

完成。

四、验收结论

太原市万光煤焦有限公司炉型QRD-2000Ⅲ、QRD-2000Ⅴ清洁型热回收捣固式焦炉,产能40万吨,焦炉主体设备已拆除。

山西利民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炉型DQL-50型清洁型焦炉,产能40万吨,产能已置换到介休昌盛煤气化。因债务纠纷被相关部门查封,焦炉主体设备尚未拆除,已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断电、断水,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以上两户企业淘汰过剩焦化产能情况已在本单位网站

予以公示。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