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明确“十四五”期间住房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明确提出,保持住房价格总体平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住房租金价格年度涨幅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全文如下: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对未来五年住房发展的统筹与指导,明确“十四五”期间住房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逐步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zfj_scglc@xm.gov.cn

二、传 真:0592-2859000

三、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收) 邮编:361004

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12:00。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