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11月1日,江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预警通知,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气象台预测,11月2—3日,江阴市受北方沙尘输送影响,空气质量将短时达到轻度污染水平。按照省、无锡市通知要求,江阴自11月2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各成员单位需按照《江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要求,组织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组织石化、焦化、火电等行业重点企业落实短期深度减排措施;列入江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全面按照黄色(Ⅲ级)预警级别实施强化管控;停止爆破、破碎、室外工地喷涂粉刷作业,施工工地土方开挖及粉碎等机械作业;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市气象局根据我市水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