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中国冶金报》记者从新疆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日前,新疆自然资源厅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组织专家检查组,就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检查。

根据相关规定,新疆自然资源厅委托新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专家先后对一批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山、煤矿等地质矿山环境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台账等方式,实地检查了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情况,并认真核实了矿山企业提供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材料。通过审核,检查组通过了一批有色、黑色金属矿山及煤矿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