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湖北省须长期坚持执行淘汰落后产能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为持续抓好该要求落实,省节能监察中心2020年初将淘汰落后产能能耗限额专项监察列为年度监察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从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随机抽取20家企业作为监察对象。截至8月底,省节能监察中心已完成此次专项监察任务,具体结果如下:

序号

被监察单位(全称)

监察结果

1

明达玻璃(武汉)有限公司

企业自主停产清算

2

武汉亚鑫水泥有限公司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3

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4

华新水泥(宜昌)有限公司

合格

5

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

合格

6

湖北楚林陶瓷有限公司

合格

7

湖北齐家陶瓷有限公司

合格

8

湖北当阳豪山建材有限公司

合格

9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合格

10

竹溪瑞城水泥有限公司

合格

11

湖北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12

鄂州鸿泰钢铁有限公司

合格

13

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14

湖北白兆山水泥有限公司

合格

15

湖北中瓷万达陶瓷有限公司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16

湖北新万兴瓷业有限公司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17

湖北兴荣陶瓷有限公司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18

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19

崇阳县昌华实业有限公司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20

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盐化工总厂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