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62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财企〔2018〕1303号)等规定,现将安徽省2020年度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

附件1

2020年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相关市

中央奖补资金

淮北市

10174

附件2

2020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专项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相关市

省级奖补资金

淮北市

10174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