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晚间,宁波海运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国际远洋干散货运输业务,保障新加坡公司光租的18万吨级海岬型“浙能海1”轮船舶经营业务稳定,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 <包运租船运输合同>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新加坡公司与浙能国际、浙能国际贸易公司签署包运租船运输合同(COA),为浙能国际和浙能国际贸易公司提供进口煤炭运输服务。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浙能国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70043447.47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1%;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浙能国际贸易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3862979.62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