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原材料价格上涨,根据特钢当前市场情况变化,经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对2020年8月15日零时起接收的合同订单在2020年8月14日基价的基础上,做如下调整:

1.对塑料模具钢:NIKKA30H、718、S136、1.2738轧、锻材全组距上调100元/吨;NAK80轧、锻材全组距上调300元/吨。

2.对热作模具钢:1.2714、5CrNiMo轧、锻材全组距上调200元/吨;1.2746轧、锻材全组距上调400元/吨。

本通知解释权属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处。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