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省级煤炭储备基地调出应急电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18〕70号)和《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省级储煤基地保障冬季电煤供应的通知》(吉工信资源〔2020〕157号)要求,经各市州工信局推荐和专家组现场评审,拟决定将公主岭鸿丰物流有限公司确认为2020年新增省级煤炭储备基地,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实名向省工信厅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反映。

公示期:8月14日-8月20日

联系人:尹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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