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组织对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第五矿等1座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6〕21号)和我厅(晋国土资函〔2016〕430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1个方案及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对公示项目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仝鹏飞 0351—773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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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23日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度第四十一批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项 目 名 称 

专家组意见 

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第五矿 

予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