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辽安监非煤〔2017〕31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单位评审合格,评审组织单位审核认定,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非煤矿山二级标准化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7月13日

附件:非煤矿山二级标准化企业名单(2020年第一批)

1.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2.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

4.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

5.辽阳顺锋钢铁有限公司棉花堡铁矿

6.辽阳顺锋钢铁有限公司棉花堡铁矿选矿厂樟木沟尾矿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