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大商所6月19日消息,为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大商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除以下条款外,修改后的合约、规则自鸡蛋2106合约起施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七条、《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新增内容和原第三十条、原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原第五十六条的删除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