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对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审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19〕583号)要求,现予以公示,机构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要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 系 人:崔江隆,联系电话:0471-6623037。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419室,邮政编码:010010。

附件: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