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 113,761,485 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化解过剩产能安置费用

金额 :113,761,485

发放主体:马鞍山市财政局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将计入公司 2020 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0 年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