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矿上报的《关于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杜儿坪矿增加6、7、9号煤层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申请报告》(杜矿字〔2020〕4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组于2020年4月10日在太原对《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杜儿坪煤矿增加6、7、9号煤层开采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了审查,并提交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杜儿坪煤矿增加6、7、9号煤层开采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报告书》和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设计内容。请建设、施工单位在下一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变更设计内容并经审批后再组织实施。本次审查仅限矿井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开采6、7、9号煤层的安全设施设计。

二、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并将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时送达施工、监理等单位,协调组织有关方面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符合安全标准,保证施工安全。

三、本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对矿井可采储量及服务年限,移交生产时采掘工作面数量,采掘设备,矿井风量,井下排水设备型号,井下运输设备型号,矿井供配电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避险系统等进行了变更。其中:

1.根据杜儿坪矿2018年矿山储量年报,截止2018年底,杜儿坪矿井累计查明煤炭资源储量855.552Mt,保有煤炭资源储量653.442Mt,设计可采煤炭资源/储量464.971Mt。

矿井生产能力由原5.0Mt/a变更为3.85Mt/a;南九盘区6号煤设计生产能力为1.3Mt/a。矿井设计服务年限变更为86.27a。

2.增加6、7、9号煤层开采移交生产时,在南九中组煤盘区6号煤层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工作面编号为76901;布置1个瓦斯预抽工作面,工作面编号为76902;布置1个综掘工作面。

3.南九盘区6号煤层76901首采工作面长度变更为221m,液压支架变更为ZZ5200/17/35型支撑掩护式液压支架,超前支护变更为单体柱配合π型梁支护,乳化液泵型号变更为MRB-200/31.5,其他设备同原设计。

4.矿井增加6、7、9号煤层,前期2、6、8号煤层同时生产时,矿井总风量调整为437m3/s;后期6、7、8、9号煤层同时生产时,矿井总风量调整为502m3/s。

5.新增南九中组煤盘区排水设备选用3台潜水泵。正常涌水时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最大涌水时2台同时工作。排水管路由南九中组煤盘区水仓排至南大巷水沟,自流至井底水仓。取消原设计的南九中组煤盘区水泵房。

6.南九中组煤盘区皮带巷带式输送机由1部带式输送机变更为2部,投产前期先铺设一部;南九中组煤盘区运输转载巷带式输送机型号进行了变更,南九中组煤盘区轨道巷辅助运输设备由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变更为DX80防爆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

7.井下新增南七变电所。

8.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变更为KJ70X型。

9.在南九中组煤盘区轨道巷和皮带巷之间设盘区避难硐室,容纳规模50人。取消首采工作面76901工作面两顺槽临时避难硐室。

四、请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等工作。要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施工;应不断完善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应及时测定煤层瓦斯相关参数,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优化和完善瓦斯抽采等治理措施。要切实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维护、使用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发挥作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进一步探查采空区积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积极开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尤其要加强对采空区采掘前以及地质构造复杂区域的探查,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防灭火工作。注重预测预报,按规定配备防灭火材料,严格落实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各项措施,保证矿井防灭火系统发挥作用;加强电气、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外因火灾。

(四)加强粉尘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喷雾洒水与隔爆等设施符合要求、防尘供水系统正常使用;按规定实施有效的防尘措施,确保各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五)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