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等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以及省经信委、福建煤监局、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等4部门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闽经信能源〔2014〕49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大田县丰源煤业有限公司西井田煤矿的生产要素信息予以通告。
已通告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旦失效或有效期届满,该煤矿的有关通告信息即自行废止。通告发布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发生变化的,以证照颁发部门的最新结果为准。已发布通告中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不作为认定有关煤矿证照问题的依据。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经核实相关信息后,在下一次产能通告时统一更新。
生产能力单位:万吨/年
序号 |
煤矿企业名称 |
生产矿井名称 |
地址 |
生产能力 |
开拓方式 |
瓦斯 等级 |
开采 煤层号 |
水文地质类型 |
自燃发火类型 |
煤尘爆炸危险性指数 |
1 |
大田县丰源煤业有限公司 |
大田县丰源煤业有限公司西井田煤矿 |
三明市大田县建爱村鲤鱼坑 |
15 |
斜井 |
低瓦斯矿井 |
26、28、 30、33、39 |
中等 |
不易 自燃 |
无爆炸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