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Mysteel梳理,《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2020年底,酒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4%,其他县(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0%以上;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酒泉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达到6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达到23微克/立方米。

◎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遏制盲目重复建设钢铁、焦化、电解水泥、平板玻璃等“两高”行业项目。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禁新增产能,实施减量置换。把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重要条件,以总量定项目。

◎继续巩固国电电力燃煤火电机组、玉门油田分公司水电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果。深入排查辖区内钢铁行业企业,建立管理清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产设施,积极有序推进现有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市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深入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整治工作,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按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进行深度治理。

附原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