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Mysteel梳理,《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2020年10月底前,11个设区市规划区退出未达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分类管控A级和B级标准的钢铁、焦化、铸造企业,“1+30”—3—区域范围退出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含运输环节)的钢铁企业。

◎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0月1日前,全省现有钢铁企业完成有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其中,位于设区市的规划区、“1+30”区域的钢铁企业,以及其他区域内装备水平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的钢铁企业,要同时完成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改造,进出企业的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不低于80%,其他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

◎钢铁、电解、电力、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名单由省工信厅牵头确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名单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会同太原铁路局、北京铁路局、郑州铁路局等确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位于城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的达90%以上

◎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并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相衔接,确保采暖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

附原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