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1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下一交易日起,原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