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建议,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规划立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受理关于煤炭资源领域规划立项方面违规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反映有关单位、党员、干部以及涉煤公职人员(含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近亲属、特定关系人)自2000年以来在煤炭资源领域规划立项方面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具体包括:

一是反映在煤炭资源领域矿区规划审批、煤矿及技改整合项目审批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二是反映涉及煤炭规划立项审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显名或者隐名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线索;

三是反映涉及煤炭规划立项审批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其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等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为拓宽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我们共设立三种信访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471-665907613848181313

(二)邮件举报

1、电子邮箱:nmgfgwjw@sina.com;

2、寄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机关党委王瑞旭(收),邮编:010098。

(三)来访举报

来访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406室,接访人:王瑞旭。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煤炭资源规划立项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