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令第3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现将《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令第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府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