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关闭退出煤矿安全风险,严防出现违法生产及其它安全事故,近期,省安委办针对张家口辖区已完成去产能任务,但尚未关闭到位的17处煤矿,专门下发督办函,对张家口市政府加大煤矿关闭退出力度,强化安全监管提出三项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张家口市要把此项工作切实摆上日程,列入2020年重点工作,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17处煤矿的彻底关闭退出工作,迅速将17处煤矿按标准关闭到位,煤矿关闭到位后,要立即组织关闭验收。

二、工作措施要有力。一要压实责任。建立包保责任制,明确包保责任领导、责任人及相关工作措施并严格落实。二要落实保障措施。供电、公安、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各自工作职责,采取停电、收缴和停供火工品、封闭井口等措施,根除违法生产条件。三要加强检查和巡查。市、县、乡三级有关部门对具备下井条件的矿井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对不具备下井条件的矿井要定期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禁人员入井和非法出煤行为。

三、追责要严肃。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