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郑商所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订案。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本次修订主要优化了车(船)板交割结算流程及动力煤车(船)板交割延误滞纳金的相关规定。该修订案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修订案,在车(船)板交割结算流程方面,从结算环节开始,买方或者卖方均可提请结算,对方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该修订涉及所有适用车(船)板交割结算流程的品种;在动力煤交割方面,车(船)板交割延误滞纳金由原来的1元/吨·天提高至2元/吨·天。

产业企业表示,上述修订有利于买卖双方公平公正地严格按照规则条款完成结算并约束买卖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备货、派船和装运,有助于维护规则的权威性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