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浙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修文县六广镇丁家寨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审查的

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等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763号)、《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及《关于明确煤炭产能置换和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7〕1448号),贵州浙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修文县六广镇丁家寨煤矿向我局提交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等相关资料,经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2019〕第16次总27次)研究,现将该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予以公示:

贵州浙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修文县六广镇丁家寨煤矿:设计能力15万吨/年,低瓦斯、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综采工艺,核定最小系统能力为排水、供电、采掘、通风及地面生产系统等能力均为45万吨/年,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拟建规模为45万吨/年,本次生产能力核定为45万吨/年。

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省能源局反映。

贵州省能源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