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中旬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发布关于印发《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主要目标要求,汾渭平原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并明确坚决反对“一刀切”的执行方式。与此同时,为落实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修订“禁土令”并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禁土令”作了部分修订。下面笔者将与修订前进行对比,并对此次《通知》进行解读。

1、实施“禁土”时间上进行灵活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禁土令”作为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仅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情况下执行。启动黄色(Ⅲ级响应)及以上预警期间,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启动橙色(Ⅱ级响应)及以上预警期间,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相比2017、2018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今年采暖季期间“禁土令”依然作为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仅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情况下执行。
2、实施要求建设体系化建筑施工扬尘防止体系。冬防期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遵照国务院和我省有关通知文件中关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监管的相关要求,加大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力度,对“落而不实”“禁而不止”的建筑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实施高限处罚,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实施范围上有所放宽。根据前年、去年的禁土令方案,要求除地铁项目、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之外的建设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根据目前修订通知,符合实施禁土条件的天气状况以及实施将严格的防尘措施,符合要求的房建项目依然可以开工。
4、实施上的其他条款做以补充。各地城市建成区渣土车须完成密闭化改装改造,达到运输过程无扬尘、无遗漏、无抛洒要求,未达到改造升级要求的渣土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

对比全国来看,西安的“禁土令”颁布的时间是最早的。从2017、2018年的停工期可以明显的看到,“禁土令”的出台,使许多项目整个冬季都无法施工。新开工项目后移至第二年的3月中旬以后,整体施工进度被延长。不过此次,“禁土令”松绑,本年度采暖季省内下游施工情况或将有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