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20日1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市域严格按照《武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及《邯郸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全市工业企业根据《邯郸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未列入减排清单的其他涉气工业企业停产。其中,按照《武安市2019年11月钢铁焦化水泥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方案》和《武安市涉气中小行业11月份生产调控方案》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和生产设备继续停产。

1、全市钢铁、焦化、水泥企业在执行《武安市2019年11月钢铁焦化水泥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方案》的基础上,执行《邯郸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减排措施。

2、全市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砖瓦、石灰、铸造、岩棉、泡花碱、独立轧钢、独立球团等涉煤、涉气工业企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在执行《武安市涉气中小行业11月份生产调控方案》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邯郸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减排措施。

3、全市露天釆石及石料加工、洗煤、商砼、选矿、钢渣、耐火材料、砂石加工、脱硫剂、标准件、家具制造及其它涉尘、涉气中小行业在执行《武安市涉气中小行业11月份生产调控方案》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邯郸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减排措施,其中,露天矿山、石板厂、石材厂停止露天作业,矿山修复工程停工,废钢加工企业停产。

4、除按程序报请邯郸市大气办批准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准许施工外,全市其它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

5、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全市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运输作业。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及三个空气质量示范区范围内禁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通行。

6、全市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每天8:00-20:00禁止装卸油作业。

7、市主城区及周边190平方公里生态功能新区内城市干道交通道路在实行“两天一冲刷、每天三洗扫两酒水”作业模式基础上,结合气象条件和专家意见,科学增加洒水和湿扫频次;三个空气质量示范区2公里范围内的道路(含支街背巷),开展全天候清扫、洒水等抑尘作业;其它范围内交通道路相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保持路面湿润不起尘。

8、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9、全市范围内禁止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任何露天焚烧行为,确保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0、全市承担保供任务的型煤企业原则上不予停产,严格落实环保治理要求,减少无组织扬尘排放。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环保”要求,强化巡查监管,确保各项应急管控措施严格执行到位,凡执行不到位的一律高限处罚,直至断电关停。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企业要科学制定停产和复产方案,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市应急管理局要全程搞好停产、复产安全业务指导和监管,确保安全停产、复产,市大督查办、市大气办要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及全市工业企业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全市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程序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处理。

武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