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

实施范围: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洛阳、三门峡市,陕西西安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含陕西省西咸新区、韩城市)。

二、主要任务

Mysteel梳理发现,方案中关于钢铁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点,其中: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各地要按照本地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细化分解2019年度任务,明确与淘汰产能对应的主要设备,确保按时完成,取得阶段性进展。加快推进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压减工作。

各地要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快制定本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方案,确定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系统组织开展工作。各地要督促实施改造的企业严格按照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全面实施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积极协调相关资源,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尤其是清洁运输等提供有利条件。2019年12月底前,山西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500万吨;2020年3月底前,陕西省完成龙门钢铁公司265平方米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对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2018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可适当提高限产比例。

附原文件:汾渭平原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