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精神和要求,现按程序对各煤矿主体企业申请经煤矿所在地政府审核同意的2019年度第三十批拟关闭煤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0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51—86891303、86891328(传真)

附件: 2019年度第三十批拟关闭煤矿名单.xlsx

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