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江苏工信厅于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对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