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快讯:唐山市今日拟出相关11月大气污染管控方案,管控时间上主要是针对11月1日0时至14日24时,内容管控上对比10月份的区别不大:主要是绩效评价为C级的钢铁企业,烧结、球团装备、石灰窑、高炉停产50%(含)以上。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加严管控措施时,减排程度不同的,从严执行。当前唐山市已自2019年10月31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而针对下半月取暖季政策的变化有待进一步跟踪。

附注:唐山市11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

(一)工业企业减排
1.钢铁行业(含高炉铸造)。
(1)绩效评价为A、B级企业不限产。
(2)绩效评价为C级的钢铁企业,11月1日0时至14日24时,烧结、球团装备、石灰窑、高炉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装备计,具体停产装备要求按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钢铁企业第一阶段减排措施”执行;11月15日0时至30日24时,烧结、球团装备、石灰窑、高炉具体停产装备要求按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钢铁企业第二阶段减排措施”执行。
(3)兴隆钢铁11月1日0时至14日24时不限产,11月15日前关停到位,停止排放污染物。
2.焦化行业。
绩效评价等级为B、C级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每日22时至次日10时停止湿熄焦作业。
5.其他行业。
(1)市区二环线以内且未进工业园区的独立石灰窑、砖瓦窑、铸造、独立轧钢(含冷轧)、有喷漆的家具制造、化工企业停产。
(2)其他区域:
①独立石灰窑企业,绩效评价等级B级企业不限产,绩效评价等级C级企业11月1日0时至14日24时允许生产。
②独立轧钢(热轧)企业,按照《唐山市部分行业差别化管控措施技术指南》评价为“好”的企业不限产,其他企业11月1日0时至14日24时允许生产。
③铸造企业,绩效评价等级A、B级企业不限产,其他企业11月1日0时至20日24时允许生产。
④砖瓦窑企业,按照《唐山市部分行业差别化管控措施技术指南》评价为“好”的企业不限产,其他企业11月1日0时至14日24时允许生产。
水泥粉磨站企业,11月16日0时至30日24时允许生产。
6.其他要求。
(1)2019年10月底前未完成年度环保治理任务的企业,由属地部门实施停产治理;完成治理通过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并报当地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式复产(陶瓷行业参照执行)。复产后的企业应按照上述行业管控要求执行。
(2)钢铁、焦化、水泥、玻璃企业,绩效评价为B级的石灰窑企业,绩效评价为A、B级的铸造企业,评价为“好”的独立轧钢和砖瓦窑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物料,企业运输车辆信息要向社会公开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3)纳入省第一批正面清单的企业不予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