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5-83398236(业务咨询)、025-69652843(驻厅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