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唐山市正式通知要求进一步加严当前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9月28日20时至10月3日20时,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玻璃等企业禁止重型货车进出厂区(保安全生产的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和企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除外)。

二是钢铁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9月28日24时至10月2日8时,单做高炉企业限产比例不低于50%;其他企业允许保留1座高炉生产(用于保障维护管道压力等安全措施)。

三是焦化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执行9月23日唐山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规定的基础上,9月29日24时前允许焦化企业对出焦装煤时间进行适当调整,9月30日0时至10月1日24时,所有焦化企业停止50%(含)以上炭化室装煤,10月2日0时以后,继续执行9月23日唐山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规定的减排措施。

四是水泥熟料企业9月29日0时至10月3日12时全市水泥窑炉停产。

后续执行进度我网将密切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