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黑龙江煤监局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这条主线,自9月16日至10月7日,对全省各产煤市和煤矿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此次督查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及工作开展情况,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

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黑龙江煤监局成立5个督查组进行全覆盖督查。要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对重点地区、不放心的煤矿要全面检查,对大采深、大班次、高瓦斯等高风险煤矿要重点防控,严格落实矿长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措施到点到位到人。

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务求隐患“清零”。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

对国庆节后复工复产煤矿,严格验收标准,督促煤矿企业查清由于强降雨造成的水患,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达不到标准、水患未查清的坚决不允许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