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省直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须知》,对省直机关职工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条件及金额作出相关规定。其中规定,房屋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不得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已有两套住房,第三套住房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