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崔小粟)8月13日,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中指出,要加快货车ETC车载装置安装。

通知指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发行机构,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为货车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对收费车型类别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组织开展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服务措施,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在加快货车车型分类调整工作方面,严格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对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货车车型分类统一调整;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要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此项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此外,还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鼓励货车运输流量流向等特征明显、差异较大的省份,探索分路段、分时段、分行驶方向、分特定出入口等差异化收费,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