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界定临时用地的范围和使用期限。规范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以“可恢复”为界定标准,明确了建设项目施工类、地质勘查类、抢险救灾类临时用地等的具体范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确需超过两年的交通、水利、能源、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重新办理一次,期限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