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62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财企〔2018〕1303号)等规定,现将安徽省2019年度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7月30日

附件1

2019年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相关市

中央奖补资金

合计

42539

淮南市

13893

宿州市

4361

马鞍山

13018

淮北市

11267

附件2

2019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专项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相关市

省级奖补资金

合计

16633

淮南市

-1436

宿州市

1174

马鞍山市

5628

淮北市

1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