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得丰焦化有限公司拟对现有1、2#焦炉实施技改,将现有产能通过等量置换用于300万吨技改项目建设。为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内蒙古冶金研究院对该产能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产能核定报告。现对该产能核定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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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关于赤峰市得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焦化产能核定报告给予公示公告的请示

2.赤峰市得丰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2#焦炉产能核定报告

3.关于同意鑫马铸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焦化项目变更业主的通知

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宁城鑫马铸业有限公司新建100万t/a捣固焦联产10万t/a合成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