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的要求,我局委托郑州市节能监察局对全市电解、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2018年度能源消耗情况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现将节能监察工作结果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

公示期为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单位:郑州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67185458电子邮箱:zzjwnyc@163.com

2019年6月17日

郑州市电解铝企业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