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徐州煤矿安监分局:

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和我局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安排,结合全省(江苏省,下同)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徐州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6月20日(周四)上午9:00

二、地点

徐州市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待定)

三、人员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分管领导,安全监察处、徐州煤矿安监分局相关人员

四、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体系;根据本地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确定机构、人员、经费及装备等;制定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定期召开政府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情况。

(二)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情况。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以政府监管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有关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监督检查煤矿过程中,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适当,监管执法到位;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交流、工作通报机制等情况。

(三)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改验收等工作情况。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部署;建立健全煤矿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信息通报、社会公示、整改验收、档案管理等监管制度;推进煤矿冲击地压、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源头防治;“打非治违”;落实对长期停建煤矿盯守和巡查责任;贯彻落实《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对煤监机构提出的监察意见的组织落实,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等情况。

(四)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建立和执行事故救援和报告制度;按规定参加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对事故防范措施督促落实和反馈等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请徐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准备汇报材料和相关备查资料。

(二)请徐州煤矿安监分局协助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全体参加督查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家煤矿安监局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禁酒令,严守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四风”。

联系人:孙忠永联系电话:025-83332430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