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早间市场有消息称:“投资者近一年交易够50个交易日即可开通原油、铁矿石和商品期权等特殊品种交易权限,无需再考试答题和资金要求。”

针对这一消息,新浪财经向交易所询问,得到了确认的回答。

此前,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于5月31日同时发布新的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和期权指南,进一步优化投资者适当性和开户相关流程。

指引提及,期货公司会员为以下客户参与交易实行适当性制度的上市品种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的,可以不对其基础知识要求、交易经历要求、可用资金要求进行评估:

1.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2.已开通实行适当性制度的某一品种交易权限的,再通过其他期货公司会员开通该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客户应当提供具有上述交易权限的证明资料;

3.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客户应当提供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表明该等交易确已实际成交;

4.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交易者。

特殊单位客户是指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单位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