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乡居民供热清洁化,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等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1号)和中共文水县委办公室、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大干50天面貌大改变生态治理和环境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文办发[2019]56号)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文水县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散煤治理措施,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已规划储售煤企业建设,全面取缔县域内非法散煤销售点,禁煤区内6月底前实现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

二、工作重点

(一)禁煤区

按照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办发[2019]8号)和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等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1号),县城建成区及周边5公里区域列为2019年禁煤区。禁煤区内实施“四禁”措施:

1、禁燃。禁煤区内所有企业、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在日常生产经营、生活活动中禁止使用燃煤,6月底前实现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凡集中供热未覆盖的行政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居民住户实施煤改气、煤改电。

2、禁售。全面取缔禁煤区内所有煤炭经营摊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购、经营销售燃煤。

3、禁储。禁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囤积燃煤。

4、禁运。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向禁煤区内运输煤质燃料。

(二)其他区域

禁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暂无条件实施清洁供暖的,可使用硫分低于1%、灰分低于16%的清洁焦和清洁煤等清洁能源。

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规划25个民用煤和电煤储售点满足燃煤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禁煤区散煤清理

有效实施禁煤区清洁供暖,清洁供暖覆盖率达100%。严格落实禁燃禁售散煤,在2018年散煤治理(清理、置换)的基础上,实现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

(二)推进已规划储售煤企业投运

支持2018年以来已公示的山西东诚生物有限公司、文水县德胜贸易有限公司、文水县顺诚商贸有限公司、山西永盛达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民用煤供应企业最大负荷满足供应。用煤户按照就近、方便、节俭的原则到4户民用煤供应企业购煤。

其余21户规划储售煤企业,各乡镇要督促其加紧完善相关手续、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到2019年9月前具备供应条件。对在8月份前仍无实质建设进展的规划储售煤企业,县能源局将汇报县政府进行动态调整,不再保留其规划储售煤企业资格。

(三)打击非法储售煤企业

各乡镇应对前期摸底排查出的107户非法选储煤场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加大取缔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同时,加大巡查力度,迅速打击新发现的非法选储煤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散煤治理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实际,现调整文水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范发宾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文栋梁县能源局局长

成员:胡学文县发改局局长

李志英县住建局局长

杨卫东县水利局局长

吴晨劲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局长

刘德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武吉兵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王卫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忠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延民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庶平县治超办主任

周大忠县城管中心党组书记

石永彪县供电公司经理

马智勇县新闻办主任

邢俊杰县电视台台长

刘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文栋梁同志兼任,负责对散煤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散煤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能源局负责煤炭企业源头治理,做好清洁煤供应工作,督促指导禁煤区内相关乡镇、村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

城管中心负责统筹管理8个综合检查站执法检查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对查处的散煤及煤制品进行追根溯源,责任倒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煤炭及煤制品检测检验办法,明确抽检方法、频次,督促煤炭企业建立检验化验台账,完善常态化抽检制度,严防不合格的劣质煤炭进入市场。

市生态环境局文水分局对非法燃煤排放行为依法处罚。

公安局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乡镇为取缔散煤销售点的责任主体,负责取缔辖区内散煤销售点,确保清洁煤替代散煤工作落实到位,负责辖区内禁煤区范围内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

(三)强化宣传报道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通过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便民卡、明白纸等形式,引导居民自觉执行散煤治理规定,形成多方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新闻办、电视台要通过电视、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散煤治理及禁煤区范围内实现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的重要意义,跟踪宣传报道散煤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