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市专家组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按照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大气污染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54号)精神,经区(龙安区,下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从6月1日0时至6月4日24时对部分工业企业、工地实行大气污染轻中度管控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一)水泥行业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按要求执行错峰停产。

(二)核心区域锅炉

(1)以天然气为能源的燃气锅炉未实现超低排放或超低排放验收不合格的,每日0时至8时停产8小时;

(2)以煤炭为能源的锅炉每日22时至次日10时停产12小时。

(三)涉VOCs企业以农药、制药、化工(含煤化工、合成氨、有机化工等)、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不含以聚乙烯为原料的加工生产企业)、汽车喷涂、家具制造、机械制造(喷涂工段、切削加工、焊接工段等)、钢结构、卷材等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涉VOCs企业、车间、工段继续按《关于夏秋季高温天气对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的通知》(龙环攻坚办〔2019〕111号)管控要求执行。

二、工地道路管控措施

1、107国道、华祥路、文昌大道、文明大道(华祥路以西)等市区重点路段白天不间断湿扫作业;夜间适当洒水,持续湿扫作业,保持路面干净不起尘。

2、全部工地确保“三员”在岗,确保施工工地按“8个100%”要求进行施工。

3、预计6月1日11时至2日16时南风可达4级以上,区扬尘办提前通知工地风力达到4级时暂停一切工地土石方、房屋拆迁及渣土运输作业,同时对覆盖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砂石料等洒水抑尘。

4、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严格按市政府通知要求执行,严禁使用非绿标识、无环保标识、油品不合格的以及未经审批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麦收管控措施

1、做好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等禁烧宣传工作,设置专人专责进行监督,发现一处,扑灭一处,处罚一处。

2、麦收期间根据实时风向与重点机械麦收方位,适当调整雾炮喷淋方向,同时加大主要运输道路的湿扫、吸扫频次。

四、加强督导检查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做要立即开展全面督导,加大督查力度,增加晨查、夜查频次;各乡(镇)要检查示范区内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到位,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董霓

联系电话:5022036(夜间、节假日)5396203(正常工作日)

电子邮箱:laqltgczhb@126.com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