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新建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9年3月13日-4月12日对山钢集团莱芜钢铁新疆有限公司产能出让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将山钢集团莱芜钢铁新疆有限公司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告。
出让产能企业情况 |
|||||
省(区、市)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
出让产能换算数(万吨)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山钢集团莱芜钢铁新疆有限公司 |
喀什地区疏勒县 |
高炉1080立方米1座 转炉80吨1座 |
铁:100万吨 钢:100万吨 |
|
受让产能企业情况 |
|||||
序号 |
省(区、市)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建设项目名称 |
受让产能换算数(万吨) |
1 |
福建省三明市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
高炉1200立方米1座 |
113万吨(产能不足部分由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筹集) |
2 |
福建省三明市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
转炉120吨1座 |
135万吨(产能不足部分由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筹集) |
合计 |
铁:113万吨 钢:135万吨 |
自治区工信厅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