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变更炼钢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

联系电话:0591-87832482(产业协调处)

0591-87829538(机关纪委)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