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山钢集团莱芜钢铁新疆有限公司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3月13日-4月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映情况。

联系方式:0991-4518103

联系人:曹志远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0401室

自治区工信厅

2019年3月13日

出让产能企业情况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地址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出让产能换算数
(万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山钢集团莱芜钢铁新疆有限公司

喀什地区疏勒县

高炉1080立方米1座

转炉80吨1座

铁:100万吨

钢:100万吨

受让产能企业情况

序号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地址

建设项目名称

受让产能换算数
(万吨)

1

福建省三明市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高炉1200立方米1座

113万吨(产能不足部分由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筹集)

2

福建省三明市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转炉120吨1座

135万吨(产能不足部分由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筹集)

合计

铁:113万吨

钢:13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