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煤炭〔2016〕792号文件函复同意大佛寺煤矿改扩建项目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按照批复文件要求,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注:1.此次公告不作为煤矿产能的公示公告

2.批复方案如有后期调整,以最新批复为准

附件:彬长矿区大佛寺煤矿改扩建项目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公告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