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天津市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详情如下: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我局制定了《天津市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并开发了相应的简易核算工具。本方法与核算工具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其它散体物料可参照执行,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天津市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