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到2020年,明显提高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气,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到2020年,明显提高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气,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煤炭消费比重降至40%以下。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到2020年,全市发电和集中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国家和省的要求。

◎加快园区集中供热,推进配套热力管网建设。供热范围内不得新建自备燃煤热电机组、分散燃煤锅炉。到2020年底前,全市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改造,淘汰工业园区分散供热,确保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需求。

◎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强化煤电机组清洁排放设施运行监管。在进一步保证超低排放改造效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烟气深度治理,消除石膏雨和有色烟羽。

◎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含水煤浆及其他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基本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在不具备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或特殊工艺需求的情况下,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减量或等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并同步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禁止使用煤或非生物质成型燃料,一旦发现立即依法督促整治。2019年底前,基本淘汰关停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城市建成区内的生物质锅炉,其中因特殊工艺确需保留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区域保留的生物质锅炉必须实施清洁排放提升改造(改用专用气化装置并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50mg/m3)。

◎开展燃轻质柴油、燃醇基燃料锅炉改造。2019年底前,基本淘汰关停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城市建成区内的燃油、燃醇基燃料锅炉。其他区域保留的实施清洁排放提升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50mg/m3)。各县(区)政府开展排查工作,燃油锅炉严禁使用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

附原文:关于《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